律师谈摄影师在故宫拍裸照:不应受到治安处罚(图)
日期:2015/06/04 07:44:16 | 类别:1 | 来源: 中国书画网
[提要]  

网友“WANIMAL”在微博上发布图片,称“踩点完毕,我在故宮博物院”。图片来源:新京报 

网友“WANIMAL”在微博上发布图片,称“踩点完毕,我在故宮博物院”。图片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昨日凌晨,针对近日广受关注的“故宫拍裸照事件”,拍摄者王动在微博上作出回应。他表示自己只是“一个单纯的人体摄影师”,选择在故宫创作,是需要在作品中呈现历史和人体的强烈对比;女模特跨过螭首只做出依靠动作,没有破坏文物,他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论负责。

摄影师:对自己行为负责

6月2日零时15分,摄影师王动在微博称自己从事的人体摄影“自摄影术被发明以来就存在的,再正常不过”。选择故宫创作,不是因为要侮辱它,而 是因为“前朝宫殿历史积淀充满力量,希望它跟人体有足够强烈的对比,我需要这个力度呈现在作品中”。他写道:“是色情还是艺术,你们可以找出政府的专家团 对我进行审核,我问心无愧。”

王动承认,拍摄前曾三次到故宫踩点。他还表示,拍摄区域是在故宫所允许活动的范围内,避开游人拍摄,没有问题。对于网友争议的女模特骑坐在螭首上的照片,他解释“授意模特跨过排水兽只做出倚靠动作,并告诉她不要破坏文物,因为我也不希望文物受到破坏”。

王动表示:“作品发布在私人的摄影网站,无意传播扩散”,并表明态度:“我是个有担当的人,我对我的行为和言论负责。”

律师:未扰乱公众秩序

对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是否违法,记者采访了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他表示,在故宫全裸拍照,属于故意而非过失地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

如果摄影师选择以古典建筑为背景拍照,是为了实现人体照艺术价值,采取“披衣脱衣,快照快收”的方式拍摄,尽力注意不扰乱公共秩序,即使存在“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也未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不应受到治安处罚。

然而,仍有不少网友认为,故宫作为一个特定的公共场合,承载着传统文化的厚重感。艺术不是没限制的,任何行为都应该有规范。艺术,不能成为艺术家任性的理由。 (据《新京报》)

责任编辑: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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