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在非遗维护中的作用 |
日期:2022/05/19 06:32:41 | 类别:1 | 来源: 中国书画网 |
[提要] |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综合性、集体性、地域性、民族性、专业性等特征,其维护、传承与持续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具有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个人以及其他关注、同情这一遗产的人群,社会团体是其中的重要力气。分别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文件和我国的非遗法都强调了社会团体在维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重要作用。从国际上看,日本、法国、韩国等较早展开非遗维护的国度在这方面都有比较成熟的阅历,各种民间社会社团曾经成为这些国度非遗维护的主力军,它们在非遗维护中承担了大量政府无法完成的细致工作。 2001年、2003年,昆曲和古琴艺术先后入选分别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9年后改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作为我国最早入选的两个项目,它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代表,在国际上享有重要声誉。为了加强对它们的维护,2006年,中国昆剧古琴研讨会成立。该会在我国社会团体参与非遗维护理论方面中止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求,积聚了一些具有树立性的维护阅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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